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公司资质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本网页内容来源网络收集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侵权删除E-MAIL:478923@qq.com
发布时间:2023-11-27 08:10:22 阅读量:
3. 确定诉讼标的。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需要明确自己的诉讼标的,即自己的具体诉讼请求是什么。诉讼标的应当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关联,并且应当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
4. 确定证据材料。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需要向法庭提供证据材料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充分,并且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
1. 法庭组成。在行政诉讼中,法庭由一名审判长和两名审判员组成。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回避申请应当在开庭前提出。
2. 审理程序。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包括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陈述等环节。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向法庭提出证据和质证意见,并对对方的证据和陈述进行辩论和反驳。
1. 执行方式。在行政诉讼中,执行方式包括自动履行和强制执行两种方式。如果被诉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自动履行了生效判决或者裁定,则不需要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被诉行政机关或者组织没有自动履行生效判决或者裁定,则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 执行内容。在执行阶段,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生效判决或者裁定。执行内容应当与生效判决或者裁定一致,并且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条件和程序。
3. 执行期限。在执行阶段,当事人需要遵守执行期限的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公司资质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本网页内容来源网络收集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侵权删除E-MAIL:478923@qq.com
微信扫一扫,添加23律师网官方微信,及时了解最新律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