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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8 16:22:21 阅读量:
离婚证是夫妻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凭证。如果离婚证丢失,可以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具体补领步骤如下:
1. 申请
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解除的,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2. 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补领离婚证业务,应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认真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补发离婚证。
3.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补领离婚证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应听取当事人对相应事实的陈述及意见,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4. 发证
经审查确认属实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当事人提交的证件与事实不符或存在其他不宜发放离婚证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待相关条件符合后再行申请。
诉讼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1. 起草起诉状;
2. 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 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 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 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 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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